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就业创业教育与指导实施办法(试行)

2016年3月15日 星期二 超级管理员 624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教育与指导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帮助毕业生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提高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将就业创业指导课作为一门必修课程列入学校教学计划,成立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配备专兼结合的就业创业指导课教师,确保教学计划的落实。

第三条 就业创业教育与指导要通过多种方式,如就业创业形势、就业创业政策、就业创业信息、就业创业观念、就业创业技巧等,对学生进行教育与指导。

第四条 对毕业生进行艰苦创业教育,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第五条 积极鼓励、支持毕业生拓宽就业创业思路,面向非公有制单位、各类企业、小城镇就业创业。

第六条 鼓励毕业生继续深造,以解决短线人才需求和缓解长线专业就业压力。

第七条 不定期召开毕业生就业创业座谈会,了解毕业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教育,转变毕业生的就业观念。

第八条 利用学校网站、校报等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及时解决毕业生遇到的问题,重点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创业观念,倡导“先就业、后择业”。

第九条 通过多种形式,加大特殊困难毕业生帮扶力度,积极帮扶特殊困难毕业生就业。

第十条 各系和学生班级要开展切实有效的符合专业特色和学生个性特点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形成“班级—系—学校”三级联动机制。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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